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 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 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 崩。旧穀既 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 汝安乎?”曰: 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 丧,食旨不甘,闻 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 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 子生三年然後 免於父母 之怀。夫三年之 丧,天下 之通义也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