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 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 ,告奸者与斩敌 首同赏,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 各以率受上爵;为 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 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 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 ,臣妾衣服以 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 虽富无所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