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