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