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