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