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