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 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 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 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 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 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 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 可胜数也。於是 天子始使御 史中丞、丞相 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 大夫范昆、诸 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 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 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 居,无可柰 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 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 ,坐课累府,府亦使 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 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