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 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