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