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 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 坏;三年 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 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 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 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 闻乐不乐,故 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 仁也!子生三年然 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