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