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 “三年之丧不已 久乎?君子三年 不为礼, 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 崩。旧穀既没, 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 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 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 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 出,子曰:“予之 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 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