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