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