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