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