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