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 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 者,其治 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 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 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 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 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 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 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 范昆、诸辅 都尉及故九卿张德 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 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 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 散卒失亡, 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 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 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 不敢发,恐 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 故盗贼浸多,上下 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