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 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 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 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 :“君侯 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 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 条侯,条 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 。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