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