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 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 於崔,崔 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 彊怒,告庆封。庆 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 家,家皆 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 诛之。”使 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 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 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