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