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