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 所敬,而灭其所丑 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 其敌怒之;自多其 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 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 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 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 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 ,知尽之难也。 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 渥,深计而 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 以此相持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