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 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 斩,告奸者 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 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 本业,耕织 致粟帛多 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 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 。有功者显荣,无 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