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 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