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 竭能以徇其主 矣。此臣 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 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