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