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