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 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