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