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 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