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 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 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 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 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