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