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