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