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