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