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 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