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