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 、都尉、 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 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 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 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 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 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 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 击,斩首大部或至 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 食,坐连 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 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 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 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 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 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 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