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 :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 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 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