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 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 吴楚反後,五宗 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 ,去“丞相”曰 “相”,银 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 ,夺之权。其後 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