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