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 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 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