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