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 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