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 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