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